上市公司分拆上市的利弊是什么?

2024-05-18

1. 上市公司分拆上市的利弊是什么?

一 利好,分拆上市可能利好。通过分拆上市,母公司可以独立开发有潜力和前景的子公司,并通过发展子公司在股票市场套现。同时,母公司可以控制子公司的股权。这时候子公司发展好了,有一个理想的股价也会给母公司带来超额利润。这样,母公司会更加重视对子公司业务运营的管理,使子公司获得更好的发展资源,形成良性循环。  二,利空 ,分拆上市可能利空。在分拆上市 之后,如果子公司的经营效果不是很好,没有良好的业绩,就会影响母公司的经营状况,这很可能会导致整体业绩下降,从而导致股价下跌,使投资者对股票失去信心。因此,公司的分拆上市不仅要考虑一个方面,还要综合考虑所有的可能性。前景明显广阔的项目,考虑分拆上市,前景不确定的项目,慎重考虑。拓展资料:分拆上市指一个母公司通过将其在子公司中所拥有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给现有母公司的股东,从而在法律上和组织上将子公司的经营从母公司的经营中分离出去。分拆上市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分拆包括已上市公司或者未上市公司将部分业务从母公司独立出来单独上市;狭义的分拆指的是已上市公司将其部分业务或者某个子公司独立出来,另行公开招股上市。一,分拆上市可以提升母公司市值、增强公司融资能力、增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等,但是随着分拆上市条件的降低,符合分拆上市条件的公司大大增加,市场炒作难度也在增加,优质标的则少之又少,且目前来说分拆的市场乱象依旧防不胜防。所以,分拆上市对于企业来说既有利好的一面,但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应当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分析。二,分拆上市形成股权二次溢价,证监会放行境内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的消息甫出,市场最直接、最普遍的解读为创业板将面临迅速扩容,属特大利空。“硬币”的另一面,则正如多家券商所言主板中PE型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凸显,投资机会巨大。 分拆一个公司,增厚一份业绩。相比创投概念对公司业绩的支撑,分拆概念能够将利益再次扩大,那些手中拥有大量优质子公司的企业将成为市场新宠,深掘A股分拆概念股也将是大势所趋。 分拆上市的相关要求规定:1,上市公司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且出具未来不竞争承诺,上市公司及发行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严重关联交易。2,发行人净利润占上市公司净利润不超过50%;发行人净资产占上市公司净资产不超过30%;上市公司及下属企业董、监、高及亲属持有发行人发行前股份不超过10%。

上市公司分拆上市的利弊是什么?

2. a股上市公司分拆上市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1.明确分拆条件。为保障上市公司分拆后具备独立上市地位,要求上市公司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和规范运作水平,分拆后母公司与子公司符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独立性的基本规定。2.规范分拆流程。上市公司分拆应及时披露信息,并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子公司发行上市须履行首发上市或重组上市程序。3.强化中介机构职责。要求上市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就分拆是否合规等发表意见,独立财务顾问还应对分拆后的上市公司进行持续督导。法律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9〕27号——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上市公司分拆,是指上市公司将部分业务或资产,以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子公司)的形式,在境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或实现重组上市的行为。上市公司分拆原则上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上市公司股票境内上市已满3年。(二)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最近3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本规定所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三)上市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不得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上市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净资产不得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0%。(四)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五)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发行股份及募集资金投向的业务和资产,不得作为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资产,但拟分拆所属子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其净资产10%的除外;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业务和资产,不得作为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资产。所属子公司主要从事金融业务的,上市公司不得分拆该子公司上市。(六)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有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股份,合计不得超过所属子公司分拆上市前总股本的10%;上市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有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股份,合计不得超过所属子公司分拆上市前总股本的30%。(七)上市公司应当充分披露并说明:本次分拆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独立性。本次分拆后,上市公司与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均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且资产、财务、机构方面相互独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不存在交叉任职,独立性方面不存在其他严重缺陷。

3. 什么是整体上市和分拆上市?

问题1:什么是整体上市和分拆上市?
 
 
 
 问题2:整体上市和分拆上市是什么意思?
 
 
 
 整体上市是指一家公司将其主要资产和业务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进行上市的做法。随着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业务性的要求越来越高,整体上市越来越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主要模式。分拆上市是指一家公司将其部分资产、业务或某个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进行上市的做法。
 
 
 
 由于公司内部业务往往有较多联系,分拆上市容易导致上市公司和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以及同业竞争问题,因此监管部门对分拆上市部分的业务性有很高的要求。如证监会《关于近一步规范股票首次发行上市有关工作的通知》中除要求拟上市公司保持人员、资产、财务外,还要求拟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任何形式的关联交易不超过同类业务的30%。
 
 
 
 尽管新上市公司中整体上市的越来越多,但已上市公司中有许多当初是分拆上市的。除上市公司外,控股股东还有大量相关业务留在上市公司之外,这一方面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大量关联交易的产生,另一方面不利于集团整体资源的整合和优化。因此不少控股股东谋求通过某种途径整体上市。如TCL集团通过吸收合并TCL通讯实现集团上市的案例,以及武钢股份公布的拟增发90亿元收购武钢集团钢铁资产的方案都是实现集团整体上市的途径。TCL案例是集团直接整体上市,TCL集团发行新股,用部分新股置换TCL通讯的流通股,同时TCL通讯退市。武钢的案例则是武钢集团借助武钢股份的平台,通过武钢股份增发新股后收购武钢集团的主要钢铁业资产,实现武钢集团钢铁业的整体上市。
 
 
 
 尽管集团整体上市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甚至可能带来一些新问题,而且也不是所有公司都适合采用整体上市方式,但这毕竟是一条值得探索的出路。另外,中国缺少世界级的有竞争力的大企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资金匮乏,而资金缺乏就难以扩大企业规模和提高技术水平。
 
 
 
 无疑,集团整体上市,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中国企业资金匮乏的状况,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扶优助强作用,发展壮大具有强大示范带动作用的“旗舰型”现代企业集团,有助于打造一个更加广阔的融资平台,从而在国际间的企业竞争中争取主动地位。
 
 
 
 实现整体上市的模式主要有:
 
 
 
 第一,通过整体改制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方式,如中国石化、中国石油整体改制后境外整体上市。
 
 
 
 第二,借助其控股的上市公司,以吸收合并或资产重组的方式实现经营性资产的整体上市,如TCL集团的吸收合并方式,武钢集团、宝钢集团的增发收购方式。这些方式从本质上来讲是一种融资行为,但具体操作方法有所区别,TCL集团先是吸收合并了旗下的上市子公司TCL通讯,再通过与TCL通讯置换股权首发上市,集团公司是融资的主体;武钢股份采取先增发股份,然后用募集的资金购买集团主要经营性资产的方法,最后将这些资产注入到上市公司,实现资产的整体上市,上市子公司是融资主体。宝钢则与武钢的模式相同。
 
 
 
 另外,按照上市地点划分,整体上市又有境内上市和境外上市两种模式。

什么是整体上市和分拆上市?

4. 什么是整体上市和分拆上市?

 一个企业想要上市得达到一定的硬性会计指标,所以股东为了达到这个,会把大型的企业拆分成股份公司或者母公司两部分,把优质的资产放在股份公司,一些不好的资产放在母公司,这就是所说的分拆上市,等到股份公司上市成功后,再收购自己的母公司,这就是所说的整体上市。
广义上的分拆包括已上市公司或者尚未上市的集团公司将部分业务从母公司独立出来单独上市;狭义上的分拆指的是已上市公司将其部分业务或者是某个子公司独立出来,另行公开招股上市。简而言之就是将一个集团旗下的不同项目或不同子公司分开单独在资本市场上上市融资的过程。 在国外成熟资本市场,分拆上市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工具已成为许多企业高速扩张的重要手段。某个大型企业集团,拥有多个独立运作的子公司,当这个集团下面的子公司(注意不是整个企业集团)在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某个交易所上市,就称某个企业旗下的子公司被分拆上市。这个子公司将具有相对更加独立的财务、经营等活动。需要定期公开财务报表给投资者。举个例子来说吧,宝钢集团下属有特种钢材股份公司,热轧钢材股份公司,冷轧钢材股份公司等等子公司。当特种钢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就称宝钢分拆了特种钢材这个业务上市。这个时候需要注意,原来宝钢集团可能持有特钢股份100%的股权,当这个子公司分拆上市以后,宝钢集团的持股比例降下降。也就是说他的子公司的部分股权将被公众投资者持有

5. 什么是分拆上市

  分拆上市指一个母公司通过将其在子公司中所拥有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给现有母公司的股东,从而在法律上和组织上将子公司的经营从母公司的经营中分离出去。
  分拆上市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分拆包括已上市公司或者未上市公司将部分业务从母公司独立出来单独上市;狭义的分拆指的是已上市公司将其部分业务或者某个子公司独立出来,另行公开招股上市。分拆上市后,原母公司的股东虽然在持股比例和绝对持股数量上没有任何变化,但是可以按照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分成,而且最为重要的是,子公司分拆上市成功后,母公司将获得超额的投资收益。
  分拆上市:顾名思义——将上市公司中具有独立赢利能力和稍加整合就具有上市机制的部分,运作其上市的过程和结果。

什么是分拆上市

6. 分拆上市母公司为什么大涨

您好,分拆上市之后母公司可以控制子公司,还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套现,所以会大涨。分拆上市公司可能是好事。分拆上市后,母公司可以开发和挖掘有潜力和有潜力的子公司,然后在证券交易所套现,母公司还可以控制子公司。因此,随着子公司的发展,理想的股价也会给母公司带来一定的利润。因此,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更加重视,子公司也可以获得更好的资源开发,形成良性循环。上市公司分拆可能不好。如果子公司经营不善,业绩不是很突出,就会影响母公司的经营,导致整体业绩下滑,导致股价下跌,投资者信心丧失。因此,公司如果要分拆上市,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当前景不确定时,必须谨慎选择。拓展资料:1、如果子公司在分拆上市后发展良好,业绩好的会增加母公司的利润,从而带动母公司股价的上涨。如果分拆上市后子公司发展不佳,业绩不佳会增加母公司的利润,从而导致母公司股价下跌。分拆分为广义和狭义。从广义上讲,分拆包括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将部分业务与母公司分开,单独上市。从狭义上讲,分拆是指上市公司将部分业务或子公司分拆出来,单独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分拆上市后,原母公司股东可以按照持股比例分享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但持股比例和绝对股数不变。2、子公司成功分拆上市后,母公司将获得超额投资收益,这是非常重要的事情。顾名思义,它以独立的盈利能力和上市机制操作上市公司的上市过程和结果。一般来说,分拆对母公司的股价有两个影响:让母公司股价持续上涨。分拆将发行新股,减少母公司在子公司的股东权益,摊薄母公司整体利润。子公司发展好,股价自然会上涨,母公司也会间接获利。母公司股价下跌。如果分拆后的子公司经营很差,股价就会下跌,导致股价整体下跌。可能会导致母公司股票上涨或下跌。股票的涨跌由供求、资金量、业绩、政策、新闻等多种因素构成,子公司分拆上市只是一个事件因素,可能影响股票的涨跌。短期内存货。3、分拆上市有两种模式,子公司分立上市后,上市公司子公司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给上市公司股东,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也可以获得一定的股份。上市企业开发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不再通过股东分配给上市管理公司,而是由上市公司统一持有。上市公司与子公司的母子关系尚可维持。采用首次拆分上市方式,原股东可以获得股份。一般来说,上市股份的分割是按照上市公司的比例进行的。目前,分拆上市是指将子公司的经营与母公司的经营在法律和组织上分开,设立新的上市公司的概念。

7. 分拆上市是什么意思?

最近几天市场出现了一个新热点,那就是“分拆上市”,那么,什么是分拆上市呢? 广义上的分拆包括已上市公司或者尚未上市的集团公司将部分业务从母公司独立出来单独上市;狭义上的分拆指的是已上市公司将其部分业务或者是某个子公司独立出来,另行公开招股上市。简而言之就是将一个集团旗下的不同项目或不同子公司分开单独在资本市场上上市融资的过程。 在国外成熟资本市场,分拆上市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工具已成为许多企业高速扩张的重要手段。某个大型企业集团,拥有多个独立运作的子公司,当这个集团下面的子公司(注意:不是整个企业集团)在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某个交易所上市,就称某个企业旗下的子公司被分拆上市。这个子公司将具有相对更加独立的财务、经营等活动。需要定期公开财务报表给投资者。举个例子来说吧,宝钢集团下属有:特种钢材股份公司,热轧钢材股份公司,冷轧钢材股份公司等等子公司。当特种钢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就称宝钢分拆了特种钢材这个业务上市。这个时候需要注意,原来宝钢集团可能持有特钢股份100%的股权,当这个子公司分拆上市以后,宝钢集团的持股比例降下降。也就是说他的子公司的部分股权将被公众投资者持有。

分拆上市是什么意思?

8. 分拆上市的分拆上市

 分拆上市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分拆包括已上市公司或者未上市公司将部分业务从母公司独立出来单独上市;狭义的分拆指的是已上市公司将其部分业务或者某个子公司独立出来,另行公开招股上市。分拆上市后,原母公司的股东虽然在持股比例和绝对持股数量上没有任何变化,但是可以按照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分成,而且最为重要的是,子公司分拆上市成功后,母公司将获得超额的投资收益。分拆上市:顾名思义——将上市公司中具有独立赢利能力和稍加整合就具有上市机制的部分,运作其上市的过程和结果。 分拆上市形成股权二次溢价证监会放行境内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的消息甫出,市场最直接、最普遍的解读是,创业板将面临迅速扩容,属特大利空。当日,65只创业板股票中,55只跌幅在5%以上,另外10只跌停。但“硬币”的另一面,则正如多家券商所言,主板中PE型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凸显,投资机会巨大。中信证券表示,分拆一个公司,增厚一份业绩。相比创投概念对公司业绩的支撑,分拆概念能够将利益再次扩大,那些手中拥有大量优质子公司的企业将成为市场新宠,深掘A股分拆概念股也将是大势所趋。分拆上市后,原母公司的股东虽然在持股比例和绝对持股数量上没有任何变化,但是可以按照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分成;最为重要的是,子公司分拆上市成功后,母公司将获得超额的投资收益。海通证券也表示,考虑到目前创业板相比主板市场高达200%的估值溢价,母公司拥有的股权价值将获得数倍的提升,由此也增加了母公司自身的市值。随着“分拆上市”政策的出台,未来越来越多的存量上市公司将实现子公司再上市,从而为母公司带来丰厚的投资收益,这意味着拥有优质企业股权或拥有优质子公司的个股面临着新的估值溢价预期。经邦分析人士指出,分拆上市概念之所以诱人根本还在于股权的二次溢价。对于母公司来说,未上市的子公司只能贡献投资收益、经营净利润(控制权)。而一旦子公司实现上市,原本的净利润可以实现50倍甚至更高的市盈率,对于公司的估值来说,是一个系统性的抬升;此外,投资人还可能由于股权分配方案而获得意外的“惊喜”,而且可拓宽融资渠道。东方证券策略分析师王明旭认为,考虑到目前创业板与主板市场明显的估值溢价,相信这样巨大的套利空间将推动主板上市的上市公司分拆其控股的子公司去创业板上市。中信证券指出,“分拆上市”将培育出中国自己的“巨型PE”。这是一种间接融资和资本市场之外的新的资产配置方式,即通过股权投资等方式,参股或控股金融或非金融企业,并利用资本市场作为退出方式。而从国际市场来看,这种非金融企业的PE投资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允许子公司在创业板分拆上市不仅可以为主板上市公司提供良好的投资渠道和退出路径,也会让部分项目选择和培育能力出众、研发实力雄厚的上市公司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成为中国自己的“巨型PE”。  细分行业获取结构性机会中信证券认为,分拆上市的受益公司将呈现出较明显的行业分布特征。属于下游消费品领域和科技板块的上市公司受益明显,而上游和中游制造行业公司受益程度相对有限。这是因为消费、科技等相关行业自身存在着更强的创新动力和能力,因此在PE投资方面也具有更高热情,其中医药和T M T类(数字新媒体)上市公司最值得关注。湘财证券则认为,同方股份、华工科技、浙大网新等高校概念上市公司或将成为分拆上市最受益的板块。因为创业板上市条件之一是要求高成长性和技术创新能力,而许多高校上市公司恰恰具有技术水平高、项目和子公司数量较多、有孵化高科技企业的优势。在具体公司方面,中信证券建议投资者重点关注同方股份、复星医药、长城开发、综艺股份等。这些公司旗下均拥有众多子公司,且一些优质子公司在成长性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以同方股份为例。同方股份2009年半年报显示,截至去年6月30日,公司光是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就有99家。而其中可能分拆上市的子公司有同方知网、同方工业、同方微电子、同方威视、同方锐安科技、同方凌讯科技、同方光电科技等7家。此外,复星医药旗下江苏万邦生化医药公司和湖北新生源生物工程公司也有分拆上市可能性。复星医药2009年年报显示,江苏万邦主营胰岛素等生化产品,去年实现净利润5996万元;湖北新生源主营氨基酸产品制造,去年净利润为5625万元。分析师指出,在目前分拆上市概念股大热的情况下,投资者对于一些已经有参股公司申报创业板IPO的主板公司也可重点关注。  “分拆上市概念股”被热炒2010年4月21日,传闻指大唐发电拟分拆子公司上创业板,大唐发电早盘涨停,引爆分拆上市概念受到市场追捧,相关概念股被热炒。证监会允许境内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的消息发布后,一些拥有优质子公司较多的上市公司,即大创投概念股受到市场的追捧,个股如同方股份、紫光股份、辽宁成大等近日都逆市大涨。据了解,分拆上市并不是新鲜事物。当初A股公司青鸟天桥和同仁堂分别分拆下属子公司青鸟环宇和同仁堂科技在香港上市;天威保变参股的天威英利在美国上市,不过A股市场以前没有这种先例。 日前,证监会允许境内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但需满足一系列条件:上市公司公开募集资金未投向发行人业务;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盈利,业务经营正常;上市公司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且出具未来不竞争承诺,上市公司及发行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严重关联交易;发行人净利润占上市公司净利润不超过50%;发行人净资产占上市公司净资产不超过30%;上市公司及下属企业董、监、高及亲属持有发行人发行前股份不超过10% 股市震荡风险大,新概念股可能会带来较大风险。近期对该方式的质疑声不断,请谨慎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