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式储蓄国债的国债发行

2024-05-18

1. 电子式储蓄国债的国债发行

财政决定从8月10日起发行最大发行总额300亿元的储蓄式国债,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在最大发行总额的300亿元中,3年期210亿元,票面年利率4.76%;5年期90亿元,票面年利率5.32%。发行期为8月10日至8月19日。各承销机构在规定的额度内发售本期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本期国债面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行,投资者可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以及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38家2012年至2014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的营业网点购买。公告提醒,本期国债为记名国债,以填制“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的方式按面值发行,可以挂失,可以质押贷款,但不能更名,不能流通转让。在购买本期国债后如需变现,投资者可随时到原购买网点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时,按兑取本金的1%。收取手续费,并按实际持有时间及相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

电子式储蓄国债的国债发行

2. 国债的发行主体是什么?

  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国债不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
  国债,就是我们说的国家公债,它是国家以其信用为基础,按照债券的一般原则,通过向社会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
  国债是由国家发行的债券,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由于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
  中央银行是“国家的银行”,它是国家货币政策的制订者和执行者,也是政府干预经济的工具;同时为国家提供金融服务,代理国库,代理发行政府债券,为政府筹集资金;代表政府参加国际金融组织和各种国际金融活动。

3. 国债的发行主体是什么?

国债,又称国家公债,是国家以其信用为基础,按照债的一般原则,通过向社会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国债是由国家发行的债券,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由于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 按照不同的标准,国债可作如下分类:
1.按举借债务方式不同,国债可分为国家债券和国家借款。 国家债券,是通过发行债券形成国债法律关系。国家债券是国家内债的主要形式,我国发行的国家债券主要有国库券、国家经济建设债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等。
国家借款,是按照一定的程序和形式,由借贷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协议或合同,形成国债法律关系。国家借款是国家外债的主要形式,包括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国际商业组织贷款等。
2.按偿还期限不同,国债可分类定期国债和不定期国债 定期国债:是指国家发行的严格规定有还本付息期限的国债。定期国债按还债期长短又可分为短期国债、中期国债和长期国债。
短期国债通常是指发行期限在1年以内的国债,主要是为了调剂国库资金周转的临时性余缺,并具有较大的流动性;
中期国债是指发行期限在1年以上、10年以下的国债(包含1年但不含10年),因其偿还时间较长而可以使国家对债务资金的使用相对稳定;
长期国债是指发行期限在10年以上的国债(含10年),可以使政府在更长时期内支配财力,但持有者的收益将受到币值和物价的影响。
不定期国债:是指国家发行的不规定还本付息期限的国债。这类国债的持有人可按期获得利息,但没有要求清偿债务的权利。如英国曾发行的永久性国债即属此类。
3.按发行地域不同,国债可分为国家内债和国家外债 国家内债:是指在国内发行的国债,其债权人多为本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还本付息均以本国货币支付。
国家外债:是指国家在国外举借的债,包括在国际市场上发行的国债和向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及其他非政府性组织的借款等。国家外债可经双方约定,以债权国、债务国或第三国货币筹集并还本付息。
4.按发行性质不同,国债可分为自由国债和强制国债 自由国债,又称任意国债,是指由国家发行的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认购的国债。它是当代各国发行国债普遍采用的形式,易于为购买者接受。
强制国债,是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力,按照规定的标准,强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的国债。这类国债一般是在战争时期或财政经济出现异常困难或为推行特定的政策、实现特定目标时采用。
5.按使用用途不同,国债可分为赤字国债、建设国债和特种国债 赤字国债,是指用于弥补财政赤字的国债。在实行复式预算制度的国家,纳入经常预算的国债属赤字国债。
建设国债,是指用于增加国家对经济领域投资的国债。在实行复式预算制度的国家,纳入资本(投资)预算的国债属建设国债。
特种国债,是指为实施某种特殊政策在特定范围内或为特定用途而发行的国债。
6.按是否可以流通,国债可分为上市国债和不上市国债 上市国债,也称可出售国债,是指可在证券交易场所自由买卖的国债。
不上市国债,也称不可出售国债,是指不能自由买卖的国债。这类国债一般期限较长,利率较高,多采取记名方式发行。一般在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的流通性是最好的,在银行买卖的国债流通性就比较差。

国债的发行主体是什么?

4. 储蓄国债(电子式)的发行种类有哪些?

  无记名式国债
  无记名式国债是一种票面上不记载债权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的债券,通常以实物券形式出现,又称实物券或国库券。实物债券是一种具有标准格式实物券面的债券。在我国现阶段的国债种类中,无记名国债就属于这种实物债券,它以实物券的形式记录债权、面值等,不记名、不挂失、可上市流通。我国从建国时起,且在20世纪50年代发行的国债和从1981年起发行的国债主要是无记名式国库券。无记名式国库券的一般特点是:不记名、不挂失,可以上市流通。由于不记名、不挂失,其持有的安全性不如凭证式和记账式国库券,但购买手续简便。同时,由于可上市转让,流通性较强。上市转让价格随二级市场的供求状况而定,当市场因素发生变动时,其价格会产生较大波动,因此具有获取较大利润的机会,同时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一般来说,无记名式国库券更适合金融机构和投资意识较强的购买者。

  凭证式国债
  凭证式国债是指国家采取不印刷实物券,而用填制“国库券收款凭证”的方式发行的国债。我国从1994年开始发行凭证式国债。凭证式国债具有类似储蓄、又优于储蓄的特点,通常被称为“储蓄式国债”,是以储蓄为目的的个人投资者理想的投资方式。与储蓄相比,凭证式国债的主要特点是安全、方便、收益适中。具体说来是:

5. 储蓄国债的定义

根据2011年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颁发的《储蓄国债(电子式)代销试点管理办法(试行)》,在储蓄国债试点期间,先行推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和固定利率变动期限两个品种。财政部在试点期间首推的电子储蓄国债品种,将与2013年的凭证式国债接近,以便于投资者的认知,其期限主要为1年、2年、3年、5年、7年、10年,最短不短于1年,最长为15年。

储蓄国债的定义

6. 国债发行的主体是什么

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国债不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
国债,就是我们说的国家公债,它是国家以其信用为基础,按照债券的一般原则,通过向社会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
国债是由国家发行的债券,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由于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
中央银行是国家的银行,它是国家货币政策的制订者和执行者,也是政府干预经济的工具;同时为国家提供金融服务,代理国库,代理发行政府债券,为政府筹集资金;代表政府参加国际金融组织和各种国际金融活动。
一、国债发行时间及利率
1、第五期和第六期国债(以下统称两期国债)最大发行总额360亿元,其中,第五期期限为3年,最大发行额180亿元,票面年利率4%;第六期期限为5年,最大发行额180亿元,票面年利率4.27%。
2、两期国债发行期为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19日。
3、投资者购买两期国债后,可到原购买机构办理提前兑取。但发行期最后一天(即9月19日)不办理提前兑取。
4、投资者提前兑取两期国债按实际持有时间和相对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具体为:从购买之日起,两期国债持有时间不满半年不计付利息,满半年不满1年按年利率0.74%计息,满1年不满2年按2.47%计息,满2年不满3年按3.49%计息;第六期国债持有时间满3年不满4年按3.91%计息,满4年不满5年按4.05%计息。
二、国债逆回购手续费
1、目前国债逆回购的交易费用标准为:1天-0.001%;2天-0.002%;3天-0.003%;4天-0.004%;7天-0.005%;14天-0.01%;28天-0.02%;28天以上-0.03%注:深圳国债回购、其他债券回购不超过以上标准。
2、所谓国债逆回购,本质就是一种短期贷款。也就是说,个人通过国债回购市场把自己的资金借出去,获得固定的利息收益;而回购方,也就是借款人用自己的国债作为抵押获得这笔借款,到期后还本付息。通俗来讲,就是将资金通过国债回购市场拆出,其实就是一种短期贷款,即你把钱借给别人,获得固定利息;而别人用国债作抵押,到期还本付息。逆回购的安全性超强,等同于国债。

7. 储蓄国债发行时间

国债储蓄一般会在发行时间的8:30正式开售,不过由于银行是9:00才开始营业,所以如果是在银行柜台买的话,要9:00之后才可以购买国债储蓄。【拓展资料】储蓄国债(Savings Bonds) (包括凭证式和电子式)是政府(财政部)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以吸收个人储蓄资金为目的,满足长期储蓄性投资需求的不可流通记名国债品种。电子储蓄国债就是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储蓄国债品种。与凭证式储蓄国债相比较,电子储蓄国债的品种更丰富,购买更便捷,利率也更灵活。由于其不可交易性,决定了任何时候都不会有资本利得。这一点与现有的凭证式国债相同,主要是鼓励投资者持有到期。定义:根据2011年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颁发的《储蓄国债(电子式)代销试点管理办法(试行)》,在储蓄国债试点期间,先行推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和固定利率变动期限两个品种。财政部在试点期间首推的电子储蓄国债品种,将与2013年的凭证式国债接近,以便于投资者的认知,其期限主要为1年、2年、3年、5年、7年、10年,最短不短于1年,最长为15年。区别:(1)申请购买手续不同投资者购买凭证式国债可用现金直接购买。购买储蓄国债则需开立国债账户并指定对应的资金账户后方可到网点购买。(2)债权记录方式不同凭证式国债债权采取填制“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的形式记录,由各承销银行和投资者进行管理。储蓄国债则以电子记账方式记录债权,有专门的计算机系统用于记录和管理投资人的债权,免去了投资者保管纸质债权凭证的麻烦,债权查询方便;(3)到期兑付方式不同凭证式国债到期后,需由投资者前往承销机构网点办理兑付事宜,逾期不加计利息。储蓄国债到期后,承办银行会自动将投资者应收的本金和利息转入其资金账户,转入资金账户的本息资金作为居民存款由承办银行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4)发行对象不同凭证式国债的发行对象主要是个人,机构也可认购。储蓄国债认购对象仅限境内中国公民,不向机构投资者发行,同时设立了单个账户单期购买上限,充分考虑并保护了个人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5)流通性不同凭证式国债不能流通,不能上市。储蓄国债虽不能流通转让,但持有半年以上,就可以提前兑取、质押贷款和非交易过户。客户在购买储蓄国债的同时,相当于获得了一个优良的融资工具,当需要小额贷款时,可以用储蓄国债作为质押品,到原购买银行质押贷款。

储蓄国债发行时间

8. 储蓄国债是指

储蓄国债(Savings Bonds) (包括凭证式和电子式)是政府(财政部)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以吸收个人储蓄资金为目的,满足长期储蓄性投资需求的不可流通记名国债品种。电子储蓄国债就是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储蓄国债品种。与凭证式储蓄国债相比较,电子储蓄国债的品种更丰富,购买更便捷,利率也更灵活。由于其不可交易性,决定了任何时候都不会有资本利得。这一点与现有的凭证式国债相同,主要是鼓励投资者持有到期。拓展资料一.特点储蓄国债1.针对个人投资者,不向机构投资者发行,同时设立了单个账户单期购买上限,充分考虑并保护了个人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2.不可流通性。采用实名制,不可流通转让;3.采用电子方式记录债权。有专门的计算机系统用于记录和管理投资人的债权,免去了投资者保管纸质债权凭证的麻烦,债权查询方便;4.收益安全稳定。由财政部发行并负责还本付息,票面利率在发行时就已确定(不随市场利率或者储蓄利率的变化而变化),免缴利息税,适合低风险偏好的投资者;5.鼓励持有到期。储蓄国债(电子式)设有最低持有期限,在持满最低期限后方可办理提前兑取,并被扣除部分利息,同时要支付相应手续费;6.手续简化。省去了兑付手续,本金或者利息到期直接转入投资人资金账户;7.付息方式较为多样。设计了按年支付利息的品种,适合个人投资者存本取息的投资习惯购买国债储蓄国债(电子式)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成果,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和与时俱进的时代特征。在未来一段时期内,财政部将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时代发展和投资者需求变化,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扩大试点范围,推出新的品种,增加新的购买渠道,提高服务水平,力争将储蓄国债(电子式)发展成为老百姓最欢迎的投资品种之一。为了丰富国债品种,改进国债债权管理模式,提高国债发行效率,方便国债投资者,在借鉴凭证式国债方便、灵活的优点基础之上,财政部参照国际经验,于6月20日起,首批代销试点电子式储蓄国债的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7家商业银行先后开始接受开户申请,并于2006年7月首次发行电子式储蓄国债(简称为储蓄国债),老百姓又多了一种国债投资新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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